计数的第一原则是先描述对象。没有对象,就没有“多少种”。很多排列组合错误不是公式错,而是学生没有说清楚自己正在数什么。
如果完成一件事可以分成若干类,并且每一种完成方式只属于其中一类,那么总数等于各类数量相加:
关键词是“分类”。分类必须互斥,不能重叠。比如从广州到北京,可以坐飞机或高铁,如果一趟行程不能同时算作飞机和高铁,那么可以相加。
如果完成一件事要连续做若干步,每一步都有若干选择,并且前后步骤共同确定一个完整对象,那么总数等于各步数量相乘:
关键词是“分步”。每一步都必须完成,缺一步就不是完整对象。
加法回答:“这件事有几种互斥路线?”
乘法回答:“这件事要经过几个连续部件?”
比如要组成一个三位数:
这是分步,所以乘。若题目问“组成三位偶数或三位奇数”,这是分类,所以加。
用数字 $1,2,3,4$ 组成无重复数字的两位数,有多少个?
对象是两位数,所以十位和个位都要确定。
第一步选十位,有 $4$ 种;第二步选个位,因为不能重复,只剩 $3$ 种。
由乘法原理,共有
个。
让学生不要直接说公式,而要说: